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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书(二审发回重审用)

日 期:2007-12-11 3:04:30


【标  题】 民事裁定书(二审发回重审用)
【分  类】 民商裁决文书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54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二审发回重审用)
                    (××××)×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
判用的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
×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
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到庭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概括写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如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事实不
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等)。依照……(写明裁
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