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以来,农村民主政治和民主法制建设得到了健康发展,村民通过有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充分体现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的法治精神。在村民自治的民主进程不断完善和推进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目前有些农村村级班子思想、作风状况还不适应或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仍然存在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他们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作风状况如何,不仅影响党在农村的形象,影响着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甚至直接影响到基层政权的巩固。因此,加强农村村级班子队伍建设显得十分重要。
一、解决村级班子队伍中突出问题的紧迫性
从近几年纪检监督工作的实践看,每年因农村“两委”班子之间的矛盾及村务财务问题而引发群众上访都占到总上访量的50%以上,查办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均超过案件总数的60%。村干部之间较突出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和矛盾,有的思想保守,不思进取;有的利欲熏心,以权谋私;有的素质低下,无所作为;有的争权压势,互相掣肘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直接阻碍着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贯彻实施,阻碍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坚持反腐败斗争,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大问题。要充分认识这个斗争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在改革开放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反腐败,把端正党风和加强廉政建设作为一件大事,下决心抓出成效,取信于民。”我们应该清醒认识到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从日益繁重的改革、稳定、发展任务来看,作为农村基层对加强村级班子队伍建设是非常重要的,而以目前村级班子队伍的现状,特别是存在问题来看,尤其显得更为迫切。
(一)问题表现
从总体上看,村干部主流是好的,他们思想进步、品德端正、作风优良、工作扎实,能带领村民奔康致富,是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但也不可否认在一些农村“两委”干部当中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给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带来了严重影响,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两委”班子各立“山头”。在选人用人上,不出于公心,而是搞亲亲疏疏,拉帮结派,以“圈”定人,得不到大多数村民的认可;在财物的管理使用上,不按规矩办事,自收自支,互不监督,互不制约,一些巧立名目,中饱私囊,公物私用,公款挪用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在具体工作中,不沟通不协调,互相扯皮推诿不负责任,出现“各拿各的号,各吹各的调”,令村民无所适从。
2、村支部越俎代庖。在农村,党支部作为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地位和作用受到片面性理解甚至曲解,由此产生的问题是,《村委会组织法》和《村民自治章程》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个别村支部出现不注意发挥“两委”一班人的整体作用,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到农村,带领引导村民奔康致富,而把村务事情“说了算”,财务开支“一支笔”,村里大小事情个人“包办”的“独权制”发挥得淋漓尽致。这严重违反了村务财务管理的制度及规定,违反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原则,挫伤了班子的积极性,是导致干部之间不团结不协调的原因之一。
3、村干部言行不一,职责不清,工作无序。有的村干部在上任前靠乱许诺讲谎话骗取群众信任。上任后由于既无足够的知识、能力和经验,又缺乏无私奉献、扎实苦干的精神,因此治村有心无力,所许下的诺言没有一项践诺,村里的面貌仍是“河山依旧”,群众大失所望;有的村支部、村委会对“两委”职责、成员分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都不明确和完善,村干部只知道年年都要做“循例催征收”,按要求上报统计数字,听安排搞计划生育“三件事”,由于职责不清势必造成工作无序,形成“两委”班子对村里的易事、落“好人”的事抢着干,而对难事、得罪人的事都甩手推诿,造成整体工作被动、落后,无法正常开展。
4、村务财务监管不力,漏洞百出。由于监管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检查监督不到位,造成有些村务财务不按时公开或不完全公开,有的甚至“黑箱”操作,不接受村民监督,致使集体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或补助,一些公物私占,公款私存,收入不进帐,支出报大数现象屡见不鲜,群众强烈不满。
(二)原因探究
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上的原因,更有主观上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思想认识有误区。有些村党支部书记对基层组织在领导农村工作中的核心作用缺乏全面、科学的理解,习惯于村里的大小事情都由党支部甚至支部书记个人说了算,不这样就感到不舒服。有的说:“党是领导一切的,我是党支部书记,村里的事情不听我的听谁的”,这种观点忽视和否定了村委会的职能作用,导致以党代政,包办代替的现象出现。有的村委会主任对自身的职责范围也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村委会主任认为,党支部是党员选举的,而村委会是全村民选举的,只有村委会才真正代表群众。认识上的片面性造成“两委”干部工作中争权压势、争名夺利现象的发生。[Page]
2、选人用人把关不严。在农村村级换届选举中仍然存在:一是贿选现象。有些人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运用非正当手段谋取村官,贿选就是其中手段之一,这种情况在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个体业主和私营企业老板中较为突出。二是宗派势力、家庭势力和农村恶势力幕后操纵选举。这种现象在人口数量多的大村较为明显。三是候选人误导群众,有的人在竞选演说时,耍起了说大话、空许愿把戏,以此换取群众支持,达到做村官的目的。四是选举的组织工作不够严密。追求大民主,满足于履行法定程序,事前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村情、民意、上下届村干部间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了解不够,不注意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忽视积极正确的引导,致使那些整体素质低下不适合当村干部的人走上村干部岗位。
3、教育培训不够。一方面,上级机关组织的培训还未真正落实到实处,有时在内容确定和时机选择上其针对性和时效性把握得还不够好,重视任后培训忽视任前培训,重视农村科技知识的培训忽视民主法制知识的教育;另一方面,有的干部缺乏自我加压、主动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对涉及农村支部、村委会如何开展工作的一系列制度规范知之不多,造成工作中揽权、越权和蛮干、盲干现象的发生。
4、监督查处不力。主要反映在:(1)制度不完善。近年来,各地普遍注意加强了对农村干部的监督和群众管理的制度建设,但大多数都刚性,缺乏可操作性和细化,如公款吃喝与正常接待如何界定?对不执行制度或违反了制度该怎么办等,都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这就给心术不正者留下了可乘之机。(2)监督不到位。一是上级有关部门未能很好地帮助农村“两委”班子理顺关系,分清职责,完善相关制度;未能及时有效地把先进村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对农村“两委”班子中存在的问题缺乏预见性和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反应迟缓,措施不到位。二是来自外面的监督乏力。有些单位和领导干部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往往忽视或不予理睬,甚至对个人存在问题进行包庇袒护,使监督流于形式,目前虽然推行了村务、财务公开,但公开内容不规范,半公开或不公开的问题大量存在,群众知情不多,难于实施有效监督。三是内部监督较弱。干部和群众虽然发现问题,但大都怕监督得罪人,影响关系,因而你好我好、大家好,监督成了空谈。(3)惩处不够严。一些领导片面认为,在农村基层工作不容易,村官不好当,形成对个别地方违纪违法的村干部和群众的处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对一些农村黑恶势力和影响较大的事情也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致使正气难树,不法分子有恃无恐。
二、解决村级班子队伍存在问题的途径
农村基层干部是党的整个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骨干力量,是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是最终实现党在农村各项工作目标的决定因素。江泽民同志指出:“反腐倡廉,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漫延的土壤。坚持教育、法制、监督相结合,坚持预防与惩治相结合。”要解决当前农村干部中突出的消极腐败问题,维护和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改善和贯彻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不渝地坚持党中央、中纪委一贯倡导的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战略方针,从抓制度、抓规范、抓教育入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好农村基层中存在问题。
1、正确引导,严格把关。在换届选举,干部调整时要严格把好选举质量关。江泽民同志指出:“选准用好一个人,就等于树立一面旗帜。我们选人用人的标准,总的讲就是德才兼备。要通过正确的用人导向,使各级领导班子树立奋发有为、廉洁奉公、团结高效的形象,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在选举工作中,首先要做好前期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村民中间讲清意义,晓以利害,使之提高觉悟,坚持原则,正确行使民主权力;其次要坚持民主公开原则。要把好候选人条件、选举程序、选举办法、选举结果公开关,做到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尊重选民意愿,不能搞指定选举某人或不选举某人。再次要坚持党对选举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拉选票及贿选行为的发生,对宗派、家庭和农村恶势力干扰选举工作的要坚决排除,通过正确引导,严格把关,真正把政治思想好,办事公道正派、改革意识强,群众威信高、民主作风好、有一定文化知识的人选进村级领导班子,最后要方式灵活。在目前实行的联名提名和海选两种方式的基础上,要积极探索村级换届选举的多种灵活方式,只要是民主的、体现民意的、群众能接受的方式都可采用。
2、规范程序,明确职责。为了确保“两委”班子各司其职,各谋其政,找准位置,演好角色,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克服混乱现象,实现统一意志,使村里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两委”班子中的深层次问题。江泽民同志指出:“领导班子内部,要树立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齐心协力地做好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坚持原则、严守纪律、维护大局、加强团结的模范。”必须要进一步规范党内和村务议事规则、办事制度,并使之实化、细化,对农村“两委”的职责权限要进一步明了,把要执行的议事规则、办事制度及具体分工公布上墙,便于群众监督。[Page]
3、加强教育,提高素质。江泽民同志指出:“共产党员和党的干部,要代表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这也是做好执政工作、防止发生腐败现象的重要条件。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在一些党员和干部身上发生,同他们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水平不高也有密切的关系。党员、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他们在社会上生活、工作,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社会上存在的一些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市场经济的消极因素的冲击。如果党组织不加强教育和管理,如果自己不警惕、不防范,其中必然会有一些人受到这些东西的侵蚀。因此,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我们要充分利用党校这块阵地,运用上党课、当地典型示范、外出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适时对村干部进行培训。既要发挥县级党校的优势,又要重视乡镇、村级党校的作用;既要搞好任前培养,又要做好任中培训;既要抓好“两委”班子成员的培训,又要注意两个“一把手”的培训。教育培训内容要做到有的放矢,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以重点解决农村问题及村干部之间的矛盾为重点,要采取教育在先,正面疏导的方法。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理想信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想”、党的宗旨、群众路线、政策法规、市场经济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增强他们依法行政、文明办事观念和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能力,自觉把对上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做到勤政廉政,为民办实事、好事;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两思”、权利义务、健康文明、科学文化等方面的教育,努力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遵纪守法,注意做好群众的模范,树立好村官的形象和威信。
4、掌握实情,夯实根基。江泽民同志指出:“基层组织是我们党的细胞。如果细胞都发生了病变,党的整个肌体就不可能健康,最后甚至可能垮掉。我们早就提出,要防止出现‘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的现象。当务之急,最重要的是必须从根本上扭转一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状况。要深入基层,摸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关键要建立和健全保护基层组织健康发展的制度和机制。”县、镇组织部门要把村级“两委”班子建设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五个好”的要求切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有问题的典型村,“一把手”要亲自上阵“解剖麻雀”,一抓到底;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经常进村了解情况,掌握实情,发现问题苗头及时遏制解决,争取主动权;在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对一些戴着干部帽子,碰到问题没法子,对待工作混日子,遇到好处钻空子,受到批评撂挑子的“五子”干部,要从解决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现象,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角度进行个别教育,对发挥不了“领头雁”作用及群众意见较大的村支书或主任,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调整。
5、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在健全和完善“两公开一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公开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凡大宗的经济开支、工程建设、发展项目、集体资产承包等交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并要报镇级备案审批,实行“村财镇管”,减少或避免决策失误,防止“黑箱”操作和劳民伤财的现象发生。江泽民同志曾经强调:“要依靠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来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这是我们要逐步实现制度化、法制化。要继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继续完善村务公开、政务公开、民主评议、质询听证等民主形式,使人民群众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在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方面,镇要成立会计服务站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管,同时要狠抓几项制度的落实。一是实行村级财务自查制度;二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度;三是推行村级财务审计制度。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来从源头上堵塞村务、财务中的“漏洞”,使村务财务“一目了然”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