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批传递管道的梗阻与疏通
2008-2-1 14:41:48
吴奎信
潮汕是全国著名侨乡,历史上,潮汕广大贫苦人民,由于无法在本土立足,抛妻弃儿,漂洋过海,到异国他乡谋求生计。他们虽远离家乡和亲人,却心系桑梓故园,在海外,含辛茹苦,奋力拼搏,勤俭节约,把积聚的一点血汗钱,用以赡养家乡的亲人。但如何把自己艰苦得来的那点钱寄回家里,如何使自己在海外与家庭家乡的信息能互相沟通,在早期未有国际邮政与国际金融流通时,确使海外侨胞大伤脑筋。以后,随着移民海外的潮人人数增多,逐步形成了一条侨批的传输管道,但仍不断出现“梗阻”,包括不安全、不保险、不顺畅、拖时旷日、批款受侵害等。本文就侨批传递管道的梗阻与疏通,谈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侨批业机制的不完善,是侨批不能通畅传递的基本原因
侨批业机制的形成,先是“水客”,然后是侨批馆(不同时期、不同地方有不同的称谓:侨批局、批信局、银信局、民信局、批局……),进而建立了行业组织:侨批公会(南侨批业公所、华侨批业公会、侨批同业公会)。“水客”是以给潮侨带银信回唐山为职业的专门人员。水客的产生,反映了当时海外已有较多的潮人,需要有带批的专业人员才能满足潮侨寄批回乡的需要。但潮人有很早就出洋的,据有关记载:“唐代潮州(海阳),外国船舶已有到潮州口岸停舶装卸易货,也有潮人抵达暹罗(泰国)。宋元两朝,潮州对外交通更趋频繁……随着对外贸易往来,有一部分潮人在通商诸国住下来,古时叫‘住番’”①。当时是没有水客的,这些早期人数很少的潮侨要从外洋寄批信或物品回家乡,就只有托那些要回乡的亲戚、朋友或熟人,但这并非长远之计,因为出洋的人既然很少,要找到准备回家而又可信赖带批信的就更不容易,随便托不了解的人,一来不安全、不放心,二来人家也不一定乐意。
汕头开埠以前,未有汽轮运输,更谈不上有邮政与金融流通,水客乘坐红头船,经受海外颠簸,历万水千山,给海外侨胞传递批信,在华侨史上,人们是不会将其遗忘的。
但水客传递批信,确也存在问题和漏洞,初时由于国际之间金融币制没规定比率,水客需把侨胞托寄的批款,在当地购买货物带回唐山,在唐山把货物卖出后再把批款送到侨眷家中。后来虽然南洋托寄批款,能够与国内货币折算比值,有些水客为图贩货盈利,就把批款移用,“有时经商水客往往因货物价差达不到盈利目的,而一时未售出者;还有货物在海运中丢失或遇海盗,使华侨所托之款不能及时投送侨眷,甚至发生侵吞或带款潜逃之事”②。
水客收揽侨批,没有收据、没有担保,主要依凭宗族邻里关系与乡亲戚属的诚信作用,取得侨胞信赖的。但这种个体经营,众多繁杂的业务枝节都落在一个人身上,终究难以维持久长。
随着汕头开埠,1867年有汽轮从外洋往返汕头,取替了“红头船”,以及向海外移民的潮人不断增加,寄批回唐山者日众,于是逐步有了侨批馆的建立,汕头埠自1870年就有致华丰、永丰发、永和丰等在暹罗创立批馆,不久在南洋各地相继成立多家侨批馆,并有国内联号,改变了只有澄海旅新加坡华侨黄继英于1829年在汕头创办的“森峰”号与新加坡“致成”号批馆联号的单门独户状况。在南洋各地创立的批馆,由“有信誉商人持资金加入,促成专业,有商号,并有固定地址及成立收‘批’开具收据或盖‘馆记’戳印为证的制度,每馆皆有东主司理批务;并聘主事、襄助、行差(批脚)等工作人员,并发为联号,分布于国内外,以利其业务之运作③。”
海外一些批馆,也有是水客递变而成的。初时,水客在外洋居无定所,要为侨胞带款物需挨门逐户探询,多不方便。后来随业务增多,便彼此联合设置行馆,以资居停,并作为代华侨托带款物的办事地点。在有了一定资本之后,就创立了批馆、批局,建立起收寄批信的一套完整制度。
从水客到批信馆(局),使侨批业机制日趋完善,侨批传递管道在正常情况下能较好运作。但经营批业毕竟是一种商业行为,其目的是谋利,情况有异常时,问题也就出现了。潮汕沧陷,日寇统治潮汕时期,“金融紊乱,且没有进行管理,发展到后期批局大部分从事汇水投机,积压批款以进行牟利活动,侨眷惨遭损失。暹罗帮的如和合祥批局,曾将批款积压一个金月,安南批局也有积压批款的事情发生,他们把侨汇款转做投机生意,囤积居奇,肥己自私,不顾侨眷死活。这段混乱时期,也有因投机失败而倒闭的批局,在汕头约有20家”④。
为进一步完善侨批业机制,维护侨批传递通畅,保障侨胞及侨眷利益不受侵害,20世纪二三十年代,汕头及东南亚各地的侨批局普遍组织起同业公会。汕头在光绪中率先成立南侨批业公所。至1926年改为汕头华侨批业公会,1931年又改为汕头市侨批业同业公会(简称汕头侨批公会)。暹罗成立华侨民信局同业公会,新加坡成立潮侨汇兑公会等。
同业公会的成立,对侨批业内部进行了协调管理,矫正营业中的弊病,保障公会侨胞银信及增进同业的公共利益。公会以集体的力量应付来自外部环境的干扰,以整体华人社会的利益,与各级政府的不合理干预进行交涉,并对带批款传递遭受盗劫损失,制定了解决与赔偿办法,维护了侨属利益。如1918年国民政府拟将民信局(侨批局也属民信局)取消,汕头批业便举派代表向北京政府呼吁,后得以无限期实行。泰国批局业于1932年成立同业公会——银信局公所,统一了中国银元和泰币之间之汇率,避免各批局利用折汇侵占侨胞利益。再如1946年10月新加坡当局应中国国民党政府要求,实行外汇统制,即侨批局汇款须经由香港和中国内地的四行一局进行。鉴于经由官方行局汇款弊病甚多,新加坡中华汇业总会开董事会并推选代表,谒见中国有关几个方面的官员,据理力争,终使此法令被注销。
二、国际金融未流通与民国时期币制贬值和变换,造成批款寄汇障碍
潮汕在清道光以前,没有国际金融汇兑机构,给侨胞寄送批款造成麻烦。汕头开埠以前尤其是道光年间(1821~1850)已侨居东南亚的侨胞,各国的币制十分复杂。南洋一带市面上流通的硬币,是墨西哥、西班牙、菲律宾等国的银元,后来又有日本、美国、法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银元。有人认为道光年间新加坡已有一种流通金融的机构,能计算出多种外币与国内货币的比值。这段时间水客为侨胞传送之批款有两种办法,一是将原批款(当地货币)带还受款人,再由侨属拿到市场上购物使用。二是议明原银听由水客购买货物回唐山,货物发卖后再按银额交还收款人⑤。侨眷收到亲属寄来的当地货币到市面购物,由于还未有正式的金融流通比值,会经七折八扣,蒙受损失。水客用海外货币购货,再回唐山卖货后付款,肯定其中也有“猫腻”,否则水客也不会自讨麻烦。
香港于1841年开埠后,潮商的批信业也逐渐发展起来,1845年新加坡已有固定每月一次的邮轮通香港,香港的批信局很快便成为南洋各国和汕头埠批信来往的中转站,沟通了海外与国内的批款传递。
侨胞利益受重大损失的年代是民国后期,即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国民党的腐败,失去了人民的信赖,产生了通货膨胀,币制贬值。为挽回此一局势,便不断变换币制。然而越变越糟糕,1948年国民党发行国币660亿元,相当于抗战前的47倍。然而,物价也随之暴涨,市场商品“早晚时价不同”,“一日三涨价”。同年8月20日国民党中央银行发行金圆券代替国币流通,以一金圆券等于200万国币比率投放,但不满10个月,金圆券膨胀率更为惊人,发行面额不断攀升,最高面额达50万元,发行总额增加65万倍。华侨批款一斤纸币抵不上一斤大米。南洋各批局多把批款汇至香港套购港币,利用批款转驳的时间差,甚至故意耽搁日子,至国币、金圆券不断贬值之后,再兑付批款,从中牟取暴利。当侨属接到批款时,与汇出时间的比值相差了好几倍。海外批局还通过自办的汕头银庄与中转批局联络,把每笔外币批款在国内批业界中抛售,高价卖出,再获厚利。此段时间,侨批传递管道被扭曲了,变成为投机倒把、欺诈掠夺、黑市交易外汇的暗道,侨批界出现一片混乱,海外侨胞、侨属蒙受重大的经济损失⑥。
三、政局变化,邮路阻塞,侨批传递曲折坎坷,经历千辛万苦
1939年6月,日寇侵占汕头,侨汇形势急剧变化。一方面,侨批局不少搬迁内地或解散,侨批人员也纷纷逃难到国统区,因此侨批中断,也迫使泰国及新加坡多家批信局歇业。另一方面,邮路不通,海外批信不能向邮政投寄,有先寄出的也被退回。“新加坡之广东银行,越南之东法银行,曼谷部分信局等,分别与汕头市之台湾银行有联系,尚可渲泄少许,但为数不多,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其时南洋各国批信局的侨汇抵达香港后,通过海陆丰渔船运至汕尾、甲子等地,再从小道转上兴宁,然后才回转揭阳等地”⑦。
1942年,日本向英美宣战,香港、星洲相继沦落,暹罗又被日军占领,华侨惶感不安,侨汇断绝。日本占领新马期间,有侨胞将款汇往曼谷带回国内,但因交通困阻,日本检查甚密,所寄无多,且危险性很大。当年马来西亚与暹罗虽有火车来往,但日军对出入境搜查极严,私带侨汇至暹罗者也极少。当时,侨眷丧失生活来源,且因兵荒马乱物价昂贵,广大侨属穷困潦倒,苦不堪言。
在十分艰苦的环境下,海外华侨和侨批业人士千方百计探寻一条可供传递批信的路线,以帮助侨属度过生活难关。侨汇工作者陈植芳先生艰苦跋涉,出生入死,终于找到了一条切实可行、能够把越南、柬埔寨、老挝、泰国等国的侨汇,传寄至当时的国统区揭阳魏启峰批局的“东兴汇路”。这条汇路艰苦跋涉、迂回曲折,路线是:河内——海防——芒街——东兴——钦州——南宁——韶关——兴宁——揭阳。由河内至东兴,已是将批款寄送至国内。但当时的东兴镇属广东辖属,是与越南接壤的边界地区,治安混乱,广东省银行在此设点,因该地方是侨汇的重要中转站,侨批集中,为保证批款安全,批款由武装押运。
“东兴汇路”自1942年开通后至1944年近3周年时,为海外侨胞疏通了侨批渠道。据估计,东兴汇路每月汇入潮汕的侨批约1000多万越币。至1944年底日军攻陷南宁,“钦州、东兴危如累卵,因此银行先撤退,东兴各批局也纷纷走散”⑧。不久日寇投降,东兴汇路已完成了它重大的历史使命。
四、官方设卡,限制、干预,制造侨汇的各种阻滞
海内外官方对侨批的限制干预,大多在有了官方邮政与银行之后。初时,海内外政府设立了邮政、银行,对批信传递和金融流通,起到了安全、快捷、顺畅和方便的作用,受到了批信业和侨胞的欢迎。后来,情况有了变化,官方介入侨批的目的,也逐步显露出来。海外国家主要是为了自身利益而作出了有关规定。如泰国批局在泰未设邮政前,带回国内的信包(批包)自由送上客轮,1883年泰国建立邮政业务之后,由客船寄送的大信包,批馆的代理商行必须按邮政规定根据邮包重量贴足邮票,经邮局验收合格后才能送上客船。1928年重新规定批信必须逐封贴上邮票,才能装成总包寄送。1927年至1932年,泰国侨批款平均每年达3000万铢以上,暹罗政府便管制银行和批局的华侨汇款至国内。1932年泰国政变,民党执政,有意限制侨批,定下重税政策。1937年暹罗政府颁布银行统制条例,对民办银行作出种种规定与限制,有的民间银行不符合规定而休业,有的因违反条例而被没收执照。当地政府借此收取重税,限制国家财产外流。
新加坡则于1876年就设立华人小邮局,从侨胞与国内侨属的通信中获取邮资利润。1946年新加坡政府还规定华侨每户每月汇款最高额不超过马来币45元,每户每月只能由一人汇出,限定寄出批款只为维护侨属生活,不能作他用。1947年还曾规定侨汇只能由政府操办,民间批局不能经营金融流通,后经批业界的坚决反对才取消此一决定。
越南政府也曾禁华侨汇款回国,当地批信行业只好暗中将批款带入泰国或香港再转寄国内。
外国官方介入干预侨批,无非是企图从中获取利益,并维护国家财产不外流。
国内方面,清政府和民国政府的邮政与金融机构,也盯住侨批这块肥肉,企图从中获取厚利。1897年大清邮政局成立之后,就对民信局的管理作了规定,即凡有邮局之处,各民信局应向“官局”挂号,作为官局的代理机构。潮汕首批有19家民信局被列入此项。官局还规定,批信必须由国外邮政寄国内邮政部门,批包在国外邮局寄发时已付邮资,至国内邮局时又要向邮政再交一次资费,才让批局领取后投送收信人。重复邮资支付,无疑加重了批局的负担。
民国时期,官方为了垄断邮政和金融,从侨批中获取丰厚利润,对批信局采取压制、排斥、取缔方法。1928年全国交通会议决定,国内所有民信局,“应于民国十九年(1930年)内一律取消(侨批局属于民信局之列)。”国内各地侨批局及南洋批局极力反对,分别联名上访,申述侨批网络形成已久,侨眷不论居住城镇或穷乡僻壤、荒村陋巷,不管收款人姓名是否写得明白清楚,批局都能把每一封批款送到侨属手里,而远非邮政、银行所能做到。而批款能否收到,关系到广大侨属的生活来源与生存。经据理力争,国民政府最后决定,准予经营国内信件业务的民信局延至1934年结束,而经营海外侨批的民信局改名为批信局,可以继续经营海外侨批业务,但必须向邮政局申请登记,领取执照,才能营业。经侨批局的交涉,登记时至1934年截止,而登记的批局必须是1930年年底之前成立的。
其实,1936年以前,官方的邮政与金融均未能形成网络,金融机构只在县城和海外国家的主要城市设立,覆盖面很有限。而邮政网络,至1940年还有90%以上的乡镇未通邮⑨。
1946年以后,汕头邮政又对批信加收转递资费,海外侨批封寄至汕头后,属于要转入各县乡村的须逐封再纳国内平信邮资,由邮局寄递。由批局发送的,则贴足邮票后,由自带人再向邮局申请,如给证明后方可递送。回批也应贴邮,交邮局递寄,批局不能自带。如此重重限制,层层克扣,邮局获利颇丰,如汕头邮局有70%之收入是来自批信的利润。而批局增加的付出,终究要落到海外侨胞身上。
为使侨批业逐步减少直到消亡,1934年全部停发民信局执照。1946年邮局又规定,国内批信局不能接理国外非其分号之批包,而海外批信局在国内没有分号的,不准增设。这样,迫使海外的一些批信局,倒闭关门。
千百年来,潮汕的贫苦人民,为了养活家人,千里迢迢到海外受尽苦磨,省吃俭用积下一点钱寄回家中,但为了侨批的投寄,侨批局伤神费力,甚至担惊受怕、蒙受损失。每封侨批,不知凝结着侨胞的多少辛酸和泪水!
注释:
①王琳乾、邓特主编《汕头市志》第四册,1999年新华出版社。
②邹金盛《潮帮批信局》,2001年艺苑出版社。
③④引自杨群熙编辑点校《潮汕地区侨批资料》第965、104页,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及汕头文化局、图书馆编。
⑤⑦⑧参阅陈植芳《漫谈潮汕民间侨批业》,《汕头文化》13辑。
⑥参阅邹金盛《潮帮批信局》及陈植芳《漫谈潮汕民间侨批业》。
⑨参阅陈丽园《潮汕侨批网络与国家控制》1927-1949《汕头大学学报》2003年第19卷增刊。
作者单位: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吴奎信
摘自《首届侨批文化研讨会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