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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的精神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为汕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2008-1-28 14:35:19 林炳元
市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林炳元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优化金融资产原配置,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使金融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继续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同时,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党的十六大指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指出各地各部门都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实现这个目标。对汕头来说,切实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此,如何以创新的精神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为汕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笔者结合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作些探讨。
  一、在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上要有新认识
  (一)正确对待汕头地方金融机构的历史地位和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地方金融机构在崛起、发育,并以其特有的市场功能作用为标志,形成我国金融体系中的一个新群体。汕头地方金融机构以城市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地方性信托投资公司为代表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也应运而生。这些地方金融机构在一定时期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独特的、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金融体制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的要求,金融法制未臻完善,金融监管力度不够,金融机构经营不善和金融系统腐败现象严重等原因,加之前些年经济过热和重复建设、行政干预,且地方金融机构不同于国有商业银行,筹集资金自救的能力有限,不具备在系统内迅速调剂、集中资金的条件,加上其规模一般较小等,使地方金融机构积累了一系列问题,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近几年来先后发生支付危机,到目前,汕头地方金融机构全面实施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日应收不良资产高达140亿元。
  由于地方金融机构风险不断产生,损害了汕头对外形象,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对汕头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很大冲击,主要表现在:一是破坏了社会信用环境,影响了汕头投资软环境的建设。二是增加地方财政的压力,加重了政府负担。三是制约着汕头地方经济的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停业整顿后,不少中小企业由于贷款难缺乏流动资金而错失了发展机会。四是地方金融风险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二)充分认识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客观要求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工作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不但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严重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地方金融风险问题解决不好,将直接影响汕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进步伐。只有正确作出当前汕头地方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坚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把地方金融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重要日程,树立大局观念,从政治的高度出发,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和任务,知难而上,把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为地方经济和社会服务。
  二、在加大化解地方金融资产风险力度上要有新举措
  化解地方金融资产风险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只有各级党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总结经验,运用教育、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探索新的追收方法和手段,才能有效化解地方金融资产风险。
  (一)依法依规追债,维护地方金融债权。地方金融风险的产生,但其根本原因是地方金融机构沉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因此,要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关键在于追收到逾期贷款来解决。近几年来,打击逃废债务专项行动作为汕头整治工作重点内容之一,全市共组织了强大的追收队伍,采取“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一切手段”的“三集中”办法,依法依规保全清收地方金融资产,取得了显著成效。
  目前,全市中小地方金融机构仍有近百亿元的应收不良资产,追收资产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必须继续做到思想不松懈、行动不松劲、队伍不松散,挖掘追债潜力,尽可能把应清收、可清收的有效资产拿到手,最大限度减少债权人的损失。在工作中,要不断探索新的追收方法和手段,采取办学习班、公开曝光、三停一限、党政纪处分、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形式,打击逃废债务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尽可能挽回损失。要明确责任,增强信心,切实加大力度,采取强硬措施,推动资产追收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二)加快资产的管理盘活变现,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在近几年来的清收中,收回了大量资产,但也出现了抵债物业“处置难、变现难”等问题,影响了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汕头在地方金融资产的处置变现上,要立足于本地实际情况,根据变现物业的具体情况,分清不同类型进行处置,可考虑以下几种变现处置方式:一是拍卖变现。对收回抵债的规模较小、分散的房产、土地以及机械设备等物业资产,由于零散,无法集中和统筹使用,利用价值不高,可采取拍卖变现形式,尽快实现资金回笼。二是租赁。对清收到位的物业中,属利用价值较高的,如铺面、商场、厂房等物业,又一时未能变现的,可根据市场需求,采取租赁的形式进行处置,从而盘活资产,避免资产的闲置、损耗,促进国有资产的增值。三是合资合作。对大宗土地、厂房、商场、写字楼可结合汕头招商引资项目,吸引外资进行合作开发利用;对不易变现的物业,可选择一批信誉良好、有产品、有市场的企业进行参股、合资经营。四是债权打包处置。对个别停业整顿的地方金融机构,可以考虑采取债权打包承接的形式,即通过对整体债权进行清产核资评估后,按评估价由资产管理公司承接或转让进行处置变现。五是重组。通过对收回的资产进行重新整合,利用上市公司吸纳或重组,加快资产处置步伐,带动整体经济的发展。
  (三)打击地方金融违法违纪行为,严惩“蛀虫”。在追收资产的同时,要积极查处金融违法违纪案件工作,严厉打击逃废地方金融债务行为,对诈骗、非法吸储、违规放贷、贪污挪用等金融违纪违法案件,要严惩不怠,挖出一批金融“蛀虫”,以消民愤、平民怨,构建金融信誉环境。
  三、在做好地方金融机构最终处置问题上要有新的思路
  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汕头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实施停业整顿已有三年多时间,市场退出问题已摆到了议事日程上来。由于地方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作。针对汕头地方金融机构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人员包袱重、债权债务庞大,退出市场涉及着人员分流安置、债权维护、资产变现以及要注意维护社会稳定等一系列问题,短时间内要妥善解决好方方面面问题,面临着较大的压力。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继续发挥地方金融机构的作用,妥善解决好地方金融机构的最终处置问题,建议:
  1.保留部分地方金融机构存续经营,发挥对地方经济的支持作用。一方面,对一部分没有大的经济包袱、基本具备存续经营的金融机构特别信托机构加以保留,使其能继续发挥对地方经济的支持作用,以适应汕头中小企业对地方金融机构的需要。另一方面,对汕头实施停业整顿城信社,有一部分经营、管理比较规范的,让其存续经营,发挥服务城乡经济建设的作用,同时随着汕头行政区划重新调整,从金融机构设置上考虑,应保留一些条件较好的城信社,理顺债权债务关系,重新组合存续进行经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2.积极做好停业整顿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工作。按照省的部署,结合汕头大部分停业整顿地方金融机构已严重资不抵债,无法改组或收购,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认真研究,借鉴其他省、市地方金融机构处置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出适合汕头实际的市场退出路子,分清类型,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成熟一个退出一个。在处置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同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
  3、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要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保证党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地方金融系统的贯彻落实,组织好地方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同时加强对地方金融工作的监管,努力维护地方金融债权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来源:鮀岛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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