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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创造良好文明法治环境

日 期:2008-1-28 14:19:55


中共南澳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跃文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重强调,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要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党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必须十分注重防范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维护党的队伍的纯洁。要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这是十六大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总的要求,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系统地学习,深刻地体会,采取切实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全面履行十六大党章赋予纪委的任务和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十六通过了党章修正案,新党章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一章中,再次重申了党的各级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增加了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这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各级纪委的任务和职责提出的新要求,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全面履行十六党章赋予的各项任务和职责,充分发挥纪委作为党的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纪委的任务和职责,必须坚决维护好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纪委部门要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高度,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自己的一项基本任务和重要职责。要严格在党章和党内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纪委的任务和职责,必须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纪委作为维护和执行党纪的专门机关,要认真检查,严肃执纪,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纪委的任务和职责,必须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纪委要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委,通盘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战略任务,针对全局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十六大党章赋予纪委新的职责。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与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相一致的。要深刻领会组织协调反腐败职责的科学内涵,积极主动地承担起这项职责。十六大党章是我们党进入新世纪新阶段的第一部党章,是各级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最有力的武器。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只要切实执行党章赋予的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就一定能够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的更大的成绩。
    二、认真调研,探索出一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路子
    南澳是一个只有7万多人口,经济相对落后的海岛山区县,从1950年解放至1984年30多年中,一直作为军事设防岛,长期处于封闭状态,民风党风纯朴,岛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相对落后禁锢,受外界的影响冲击不大。1988年,南澳开始真正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南澳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多项事业步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改革开放以来,南澳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64宗(至2002年),其中大要案42宗,处分违纪党员、干部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214名,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27人,一般党员和干部、工作人员183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比较突出地反映出南澳各个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改革开放过程中海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状况,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岛门打开之后,从1984年至1988年,南澳的党风廉政建设经受住了第一轮冲击。1984年,南澳岛开始取消出入境边防证,允许大陆人员(包括外国人)自由进出海岛,随着海岛的对外开放,各种新生事物不断增多,进入海岛的既有好的方面,也有坏的方面,使海岛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感受到了“外面的世界真精彩”,思想观念上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特别是资产阶级腐朽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通过各种渠道影响了南澳岛的党员干部,一些意志薄弱、立场不坚定的党员干部,陷进了资产阶级生活的泥坑,犯生活作风的违纪案件这段时间相对比较突出。
    2、海岛步入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初期,即从1988年至1991年,南澳的党风廉政建设经受住了第二轮的冲击。这段时间,国家给予南澳可以直接与台湾、香港、澳门的渔民进行海上小额贸易的政策。这些优惠政策,刺激了南澳广大干部群众发展经济的热情,使南澳的经济贸易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活跃时期,南澳全县上下,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政策,尝试利用政策进行海上贸易,搞活经济。但是,由于一些党员干部对政策的理解运用不够深刻,不懂得如何把握和运用政策,缺乏运用政策的能力水平和经验,把握不住政策的界限,导致在运用海上贸易政策上出现偏差,甚至把走私和贩私也当成是合理运用政策,致使岛上出现一段时间走私热潮,一部分党员干部、群众受到了党纪、政纪、刑律的处分。
    3、大开放、大开发、大建设时期,南澳的党风廉政建设经历了最强劲,最具有实质性的一轮冲击。1992年至1995年,是南澳岛开放、开发、建设最重要的一个时期,邓小平同志南巡并发表重要讲话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国务院、省政府继续批准给予南澳优惠政策,给南澳开发建设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南澳县委、县政府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步伐,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以前运用政策出现失误的教训,端正思想观念,振奋精神,更新观念,敢闯敢冒、敢想敢干、敢于试验,灵活用好上级的优惠政策,加快海岛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发步伐,全岛呈现出一派热气腾腾的开发建设热潮,经济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快速发展。这个时期是南澳历史上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成就最大的时期,全县上下党政民齐心协力,众志成城,艰苦奋斗,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南澳县委、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大开发热潮中保持清醒头脑,制订出台了加强土地管理等一系列的规定,并要求党员干部要勤政廉政,加快经济发展。但是,一些单位和农村基层执行不力,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力度不够,以致出现了农村基层“涉土”案件突出,使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教训十分深刻。
    4、从1996年至现在,随着国家对各行各业逐步实清理整顿,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法制化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我县的党风廉政建设进入了一个实质性建设时期,逐步走上规范化建设的轨道。在这个时期,随着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改革开放和开发建设热潮时期遗留和未发现的问题逐步浮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经济违纪违法案件,贪污受贿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渎职失职案件,对一些领导干部追究了领导责任。特别值得一提的全县46个农村管理区中,凡是在开发建设热潮中涉及有土地出让、开发的,绝大部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法违纪问题,并得到了及时查处。通过清理整顿,加强教育,强化监督,规范管理,正本清源,使我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步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从南澳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1、必须重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筑起拒腐防变的党纪国法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南澳县长期以来经济文化落后,加之封建思想的残余影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政治素质普遍不高,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资产阶级腐朽思想随之渗透进来,资产阶级的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观念的侵入及腐朽的生活方式,动摇了他们的信念,使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蜕变,缺乏抵抗力和免疫力,经受不住考验,走上了腐败堕落的道路。从我县近年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实践说明,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强了,腐败问题就少发生,教育管理削弱了,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就滋生。因此,必须以教育为基础,着眼于防范,重点解决好党员干部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宗旨观,提高抵御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侵蚀的能力。同时,针对新形势下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防微杜渐,见微知著,规范道德和行为,特别是对农村干部,必须明确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及时教育防范,逐渐地筑固两道防线,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2、必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权力失去监督,权力的运作失去制约,必然走向腐败。从查处的案件充分说明,我们对一些机关单位,以及农村基层领导干部监督意识淡薄,监督的体制、机制、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好,监督滞后。对第一把手的监督如此,对班子的监督也是如此,特别是一些农村基层,村领导本身不想监督,群众监督不了,上级督查鞭长莫及,监督发挥不了作用,结果造成村委一把手或一班人有规不行,有章不循,弄虚作假,贪污侵占,私分公款,集体违法犯罪,这些都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克服和改进。
    3、必须坚持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同深化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反腐败斗争,是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转换经济体制,诸多社会矛盾相互交织的历史和条件下进行的。特别是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由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尚未健全和完善,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尚未规范,社会主义民主法制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这就使等有了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我县改革开放以来的反腐败斗争的实践告诉我们,加快经济建设发展的同时,必须强化反腐倡廉工作。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从严治党,必须与时俱进,有创造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经济建设营造文明法治环境。
    三、与时俱进,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当前,我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个别部门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单位“一手软、一手硬”的状况未能很好克服,给腐败分子有机可乘;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尚需进一步落实;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行为依然存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官僚主义等现象禁而不止,严重地侵蚀了党和国家的肌体,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此外,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腐败现象可能有进一步加剧。对此,我们不能掉以轻心,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立足南澳的实际,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第一、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结合新的实际,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尤其要进行“两个务必”的教育。继续开展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利用正反面典型教育进行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第二、强化反腐败三项工作,遏制腐败现象。坚持以干净干事为目标,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下大力气抓好党政机关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不廉洁问题,特别是对收送“红包”、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干预插手建设工程、奢侈浪费、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腐化堕落等问题要重点整治。积极推进镇(区)、县直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坚决贯彻党的十六大强调的“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的要求,大力查处大案要案,着力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着重查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地方金融、物资采购等领域和环节发生的案件,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司法领域中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以及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重视解决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加强综合治理,从改革入手深化纠风工作。坚决整治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加重农民和企业负担以及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
    第三、坚持从源头上治腐,拓宽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领域。加强监督,立足防范,堵塞漏洞,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权力。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健全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强化审计监督。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健全和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制度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吏治腐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有形建筑、土地批租等要素市场,加强对各类要素市场的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和管理,加强党内监督,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巩固和深化政务、村务和厂务公开工作,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群众监督。
    第四、坚持从严治党,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党政班子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部署好反腐败工作并抓好落实,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对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此外,重视抓好村级和镇(区)基层站所、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来源:鮀岛新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