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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粤东会议精神为动力 加快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

2008-1-25 15:37:59 黄建固
    今年9月下旬,省委、省政府在汕头召开促进粤东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这是一次决定粤东地区发展方向和发展前途的极其重要的会议,将为粤东再创辉煌提供难得的历史契机。张德江书记在会上指出,加快粤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和省的部署,以发展县域经济为龙头,以加快中心镇发展为途径,以文明村建设为载体,积极推进有粤东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省工作会议精神实质,以此为指导、为动力,把会议精神贯彻好、落实好,努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上新台阶。 一、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于促进汕头加快发展的重大意义
    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汕头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一个突出的难点就在于区域发展不平衡。目前,我市经济社会较发达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以及为数有限的中心镇,其他地方都还比较落后。如果这种局面不改变,不仅发展难以持久,建设现代化港口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生态型海滨城市的目标也难以实现。因此,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协调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增强汕头发展后劲的动力源泉。汕头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这既是劣势,也是未来发展的潜在优势。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必将带来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和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特别是通过不断提高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水平,强化农村道路、住房、能源、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将有效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民的消费环境,提升农村承接城市产业梯次转移的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把农民的潜在消费意愿转化为现实消费需求,为直接拉动农村消费和全市经济增长提供强大动力。
    第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农村,难点在农民。就汕头来说,构建和谐汕头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样就是要把农村的事情办好,使农民安居乐业、和睦相处,使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当前,我市农村总体上是稳定的,但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矛盾问题。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农村深层次矛盾问题的复杂性、严峻性和解决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通过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农村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汕头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正确认识和把握汕头“三农”的发展现状,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业农村经济有了长足发展,生产方式逐步实现了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农民收入构成也从单纯的以农业为主向以非农为主转变,就业结构从单纯以第一产业为主,向二、三产业为主转变,当前正进入一个重要的转型期和新的发展阶段,由此也呈现出新的特点:———城乡区域空间层次明显,产业各具特色,但发展不平衡。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在城市空间上初步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澄海、潮阳、潮南城区所在地为副中心,南澳为前沿,一批中心镇为骨干的海湾型组团式城镇体系。在产业分布上,澄海主要以外向型轻加工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主,支柱产业为塑料玩具、工艺毛衫等;潮阳发展外向型轻工业和建筑业,支柱产业为音像制品、纺织服装等;潮南区以传统产业和技术含量较高的新型工业为主,支柱产业为针织内衣、文教用品、日用化工等;南澳县海洋资源十分丰富,发展潜力大。各地产业特色虽较明显,但总的来说,产业结构层次仍较低,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工业多以传统产业和轻工业为主,企业规模小;投资拉动不足,投资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经济持续增长乏力;财政收入规模不大,税收占生产总值比重偏低,财政运作困难,致使对“三农”的投入长期不足,未能形成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态势,未能摆脱农业薄弱、农村落后、农民增收难的状况,造成农村总体发展水平低,发展极不平衡。———城市化步伐加快,但农村、农民仍占全市“大头”,是一个典型的有大片农村的经济特区。我市总面积2064平方公里,但当前土地总体利用情况仍然是以农业用地为主,建设用地(包括居民点和工矿用地、道路交通与水利设施等)规模仅占市域土地总量的24.71%。全市491.29万总人口中,农业人口多达318.27万人。可见,我市目前仍有3/4地区是农村,2/3的人口还是农民,总体上仍是一个农业大市。由于农村和农业人口比重大,目前农村整体发展水平还相对较低。一是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基层运转困难。二是农民素质偏低,增收困难。三是农业基础薄弱,生产设施老化,综合生产能力低。———现代效益农业初具雏形,但人多地少,农业发展的空间有限。我市农业生产一直保持精耕细作的传统,素有“种田如绣花”的美誉。近年来,随着科技兴农步伐的加快和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所增强。全市基本形成粮菜轮作农业区、“菜篮子”农业区、果林生态农业区、立体种养农业区和南澳生态旅游农业渔业区五大优势农业区,形成具有较强地方特色和市场优势的蔬菜、水果、畜牧、水产等支柱产业。我市是典型的人多地少地区,人地矛盾十分突出。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各地对建设用地需求量逐年上升,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成为制约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另外,我市淡水资源也与耕地同样紧缺。———农村社会事业得到发展,但不和谐的社会矛盾仍时有发生。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市农村社会事业得到快速、协调发展。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改革力度的加大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一些涉及农村的深层次矛盾逐渐凸现,造成农村社会管理任务重,基层维稳压力大。
    三、以粤东会议精神为动力,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大力扶持发展农村经济,不断增加农民收入。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物质基础。要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建立起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政策,重点扶持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首先,发展壮大县(区)域和镇域经济。其次,大力发展现代效益农业。同时,要充分发挥海岸线长、海洋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远洋捕捞、近海养殖、海产品深加工等海洋产业。第三,在政策、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制度,组建集体股份制企业,鼓励农村发展多种经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二)认真搞好乡村规划建设,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必须先行。一是科学编制总体规划。村镇规划起点要高,要与城市总体规划与区域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协调,要与最近制定的我市城市与产业发展战略定位特别是三条经济带相协调。二是完善中心镇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完成12个中心镇的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加强旧村改造工作。严格落实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集约、节约土地。四是完善农村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供电、供水、电视、电信以及垃圾和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防止新农村建设变成单纯“新村”建设。(三)加大力度培育新农民,塑造乡村新风貌。这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要紧紧抓住这次省粤东会议确定的支持我市职技校扩大办学规模升级为省办学校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农村可利用的教育资源,组织农民进行教育培训,把广大农民群众的闲暇时间引导到学习上来,远离陋习、恶习。当前,对农民的教育培训主要从三方面入手:一是要加强农民职业技术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二是要加强农民法制教育,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要以创建文明村镇为动力,认真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又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目标。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严格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准配强镇、村领导班子,提高他们发展经济、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能力,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推进新农村的坚强战斗堡垒。二是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三是加强农村社会稳定工作。要妥善处理农村社会矛盾,切实加强农村社会建设和管理,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五 充分利用省的扶持政策,营造建设新农村良好环境。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不可少的外部力量,特别是对我市来说,争取上级的支持显得更为重要。这次省粤东会议从机制上、政策上、项目上、资金上都对粤东地区给予全方位的支持,这为我们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必须把省的扶持政策用足、用活、用出成效。(六)加强领导和投入,形成推进新农村建设合力。各级党政要高度重视,把新农村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一要引导市直各部门把工作重心逐步地转向农村,把掌握的资源更多地投向农村,集中力量办大事。二要引导和组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对新农村建设进行结对帮扶。三要加强舆论宣传,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他们投工投劳,通过自己辛勤的劳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形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合力。
    鉴于我市区域发展不平衡,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在推进新农村建设时,要采取示范带动,分步实施的方式。并建立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挂钩办示范点的工作制度,整合各种资源,相对集中安排到示范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带动全市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着力解决农村实际问题。政府要逐步提高财政对农村的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以及财政用于农村基本建设的投资在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的比重,特别要发挥金融部门特别是农信社信贷支农主力军作用,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和支农服务水平;引导农外、市外、国外的工商资本、民资民力,侨资侨力参与新农村建设,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局面。(作者单位:中共汕头市委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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