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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家居养老服务应对汕头老龄化

2008-1-25 15:35:31 张云良 刘勤裕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也是当前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必须重视解决的实际问题。笔者认为,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老年人传统观念的情愫所在,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当前汕头市情的现实选择。 首先,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居家养老服务就是在社区建立一个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等上门服务。综观世界养老发展历程,主要经过三个阶段:从传统的家庭自然养老,到社会化的机构养老,再回归上升到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方式,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计生政策的深入推进和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传统家庭养老功能正在弱化,随之而来的是,“空巢老人”、高龄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日渐增多,而子女又难以就近、就便照料老年人。据调查,我市现有“空巢”和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老人约占20%左右。而在当前,现有老年福利设施数量少、功能单一,又远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的需求。专家预言:到2020年,我国将要呈现一种“8421”的家庭结构,即一户家庭中有8个老人、4个小老人,然后是2个青年加1个孩子。这种倒金字塔型的家庭结构意味着越来越多的老人需要社会化养老方式给家庭以支持和帮助,提供赡养服务。在这种背景下,依托社区服务机构,主动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以及医疗康复及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方式也就成为人们的迫切需求,这是新形势下为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减轻家属的照顾压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养老服务需求的新举措,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其次,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老年人传统养老观念的情愫所在。“孝”是中国传统伦理观念中最重要的核心,也是老年人的重要心理寄托。居家养老是老年人按照我国传统养老生活习惯,选择居住在家中,而不是入住在福利机构的一种安度晚年的传统养老方式。居家养老的服务主体是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服务载体是家庭,养老照料的服务责任是亲属。让老年人生活在熟悉的家庭环境中,接受家庭亲属成员对其晚年生活的照顾,享受亲情融洽的家庭生活氛围,这种养老方式为广大子女所欢迎,也备受广大老人所欢迎。据调查,目前我市约有超过九成的老年人更愿意选择在家中,而不是在养老机构,在享受家庭的温情照料中安度晚年,这也是老年人传统养老观念的情愫所在。
    第三,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现时的老人群体,由于历史原因,应该说是付出最多,享受发展成果最少的一代,他们中有很多人目前的经济状况、健康水平、文化素质和社会心态都不容乐观,尤其是社会上的“三无”孤老、特困的弱势老人,党和政府有责任、也有义务维护他们的权利,保障他们的权益,让他们与其他社会成员一起共同分享社会发展成果,这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因此,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满足养老服务需求,大力推行居家养老服务,照顾好他们的晚年生活,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
    第四,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符合汕头市情的现实选择。目前,汕头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50.88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0.3%,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为31.5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6.4%。我市已经进入一个老龄化城市。今后一个时期,我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还将以较高速度递增。而全市现有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仅为3000多张,还达不到老年人口总数的6‰,可见供需矛盾之突出。据初步测算,兴建一所具有基本养老保障功能的福利机构,政府每月每张床位至少需补贴550元左右,而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开展居家养老这一方式,每人每月只需支付250元左右,这种居家养老方式与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相比,节省了一笔相当大的开支。此外,按照我市群众的现有经济收入水平,普通家庭要想再供老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并非易事。应该说,让政府或社会力量投资兴建较多的社会福利机构来满足众多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对于目前汕头的财政状况而言,并不十分现实。因此,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既受群众欢迎,又比较节省资金,符合汕头市情的养老方式,是构建和谐社会,解决汕头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现实选择。
    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是发展汕头社会福利事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务必加强领导、明确重点、加大投入、广泛宣传、齐抓共管、大力推进,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真正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作者单位: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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