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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培训机制培养技能人才

2008-1-25 14:49:34 李创鑫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对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作出具体的部署。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是推动汕头实现跨越式发展必然要求。要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大发展,必须进一步创新培训体制,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
    一、创新校企合作机制,培养实用型人才。技能人才的培养必须适各类企业的需求,建立校企合作机制是实现企业需求与人才培养顺利对接的有效方法。一是建立学校企业快速联通的信息网络,使培训信息与企业的需求信息实现高效快捷地对接。二是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各类学校与培训机构与企业签订委托培养合同,根据企业的要求开展招生培训,把培养后的学员输送企业就业。三是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合办学。发挥学校人员培训优势与企业生产实践基础的优势互补,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
    二、创新校校合作机制,造就高技能人才。要发挥各类技校、职业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龙头作用,加强学校之间的合作,推动高技能人才培训形成规模效应。要在突出各个学校专业优势和特色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各校的师资、设备、实操等资源,联手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不断扩大高技能人才培训规模。
    三、创新专业设置模式,培养社会急需人才。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在专业设置上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培养社会急需技能人才为目标。要密切关注生产和服务领域的最新发展,根据产业结构、行业结构、技术结构优化升级来分析劳动力市场的变化,预测用人趋势,及时、果断调整专业设置,使专业设置与社会实际需求保持一致。同时,结合各类机构已形成的专业特点和专业优势,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培养社会急需的各类技能人才。
    四、创新人才评价体系,营造技能人才成长良好环境。要推动建立技能人才社会化评价体系,形成政府主管,行业主导、企业自主的技能人才评价新模式。要着重探索建立企业技能人才考评制度,率先在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推行技能人才考评制度,让企业拥有高技能人才评定的主动权与自主权,把技能人才评价融入市场体系,使高技能人才及时得到专业资格晋升的机会。要完善高技能人才工资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整机制。通过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的氛围。(作者单位: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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