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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农村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008-1-24 14:39:15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是农村社会综合发展程度的标志。不同地区由于历史、环境、基础不同,反映在新农村的内容、程度、要求上也就有所不同,模式也不是千篇一律。根据建设新农村的总要求,结合龙湖实际,在未来10年内尤其是在2006至2010年期间,我区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实现“七个好”,即班子建设好,经济发展好,村容村貌好,社会风气好,各项事业好,社会治安好,民主建设好。实现这“七个好”目标,必须坚持规划先行,抓好试点示范,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具体拟分两步走,第一步为打基础阶段(2006年至2010年),从现在开始用五年的时间完成改水、改路、改厕、改灶和全区512户危房的改造,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一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中心村;第二步为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至2015年),统筹推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农村文化教育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从现在开始,每年每个街道(镇)要重点抓3至5个村居,做到重点突破,全面推进。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高起点做好村居规划建设,努力改善村容村貌。2、积极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加快城市化进程。3、大力发展农村镇域经济,增加农民收入。4、努力建设和完善农村保障体系,解决农民后顾之忧。5、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综合素质。6、抓好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新农村。
    和谐社会重在建设,城市中的农村的和谐更要注重管理。要结合当地区域实际,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整合社会管理资源。(作者:林少武 龙湖区龙祥街道党工委书记)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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