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直接关系到能否给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带来实际利益,关系到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是村级班子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也是农村基层组织执政的物质基础。因此,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问题,不断拓宽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形式,开创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1、在做活土地文章上下功夫,合理开发、利用集体土地资产。土地作为村级集体资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村级集体组织最主要的资源。因此,发展集体经济,必须做活土地文章,做到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区域经济特色优势,迎合特色产业发展需要,使土地这一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得到最优配置。如在一些工业发达或是城郊型的村可以通过兴建与本村区域经济特色相适应的工业小区、专业市场、标准厂房等等,通过物业的租赁经营和各类管理费的征收,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的收入;在一些农业为主的村,可以通过改造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土地的生产力,从而提高土地的承包价格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等,这些办法既可以盘活土地资产,发挥土地的最佳效益,又对管理者的经营能力要求相对较低,可以成功地回避现在普遍存在的村集体经济管理主体素质较低的问题。
2、在加强管理上下功夫,提高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水平。要进行制度创新,不断探索和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严格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使集体资产在使用、经营的过程中不致流失,确保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一是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如建立财务收支的预决算制度、开支审批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收益分配制度以及其他各项制度等,加强对集体经济的管理。要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管理新模式,如逐步推行会计代理制,有条件的村组建企业集体、社区性股份合作企业等,对集体土地和资产进行企业化管理。二是在集体经济的具体经营上,要通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登记、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清理村级不良债务的工作;要采用与集体经济管理主体素质较低相适应的经营方式,如物业租赁经营、土地出租等形式经营集体资产;要建立对集体资产经营者的奖励办法,加大激励力度,调动经营积极性。三是要坚持村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加强对集体经济经营的监督。如重大投资决策和建设项目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禁止村集体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对外单位、个人提供担保等。四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集体经济的财务指导和审计工作,推行村级财务代理制度,改进和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工作,及时减少集体资产的损失和浪费。
3、在增收上下功夫,千方百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关键在于增收。当前村级集体经济的状况,个体之间的差异性较大,因此,必须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不断拓宽村集体收入渠道。一是要用好现有的土地资源,充分开发、利用集体土地资产,做到以地生财,保证村集体经济的经常性收入。二是认识新资源,发挥新优势,做好新资源文章。要充分利用资源条件,合理开发资源,发展特色效益农业,激活集体经济活力。如在贫困地区要鼓励利用和开发当地资源,发展效益农业,观光农业等,大力开发生态旅游、森林旅游、海岛旅游、人文旅游和旅游配套服务业、旅游产品生产等,开辟村级集体经济新的增收渠道,不断增加集体收入。在一些大村,都可以利用人口集聚优势,开展像建立市场、经营物业管理之类的有偿服务业务,增加集体收入。一些相对薄弱的村,也可以以投资形式开展旧村改造、土地整理、村庄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从而获得非农建设用地折抵指标,并可将自用有余的有偿与发达地区调剂使用,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4、在减轻集体负担上下功夫,真正为集体经济减负。积极减轻农村集体经济的负担,也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题中之义。一是要压缩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开支,按精干高效的原则配备干部,尽量减少管理人员,建立管理费、接待费定项限额制度。二是制定村债务的具体处理办法,减轻村集体的债务。据了解,目前不少的农村集体经济负债,有很大的部分是以前搞各种村级达标升级活动造成的。因此,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切合实际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对能剥离的剥离,该清偿的清偿,可减免的减免,能核销的核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三是加大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投入,减少上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和执法行为所造成的增加村级负担的情况。首先,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投入,界定集体经济的负担范围,一些应由政府提供的服务就不应由集体经济负担。同时,一些达标活动也要考虑集体经济的负担能力。其次,要改变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把村级作为一级执行部门,使村委会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只是在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行政过程中起“协助”作用,避免把部分的执法成本转嫁到由农村集体经济负担。
5、在扶持上下功夫,解决集体经济发展乏力的问题。首先,必须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资金扶持力度。市、区县财政每年应拨付一定的配套资金,重点扶持集体经济薄弱的村;要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省、市、县的扶贫资金及各部门筹措的帮扶资金都能应用于生产、开发性项目;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工作,使扶贫资金充分发挥效益。要落实部门结对帮扶责任制,实行市、区县部门帮扶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的办法。其次,建立统一、协调的机制,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率。要改变目前对农村的低水平、重复的,像撒胡椒粉式的扶持方法,把有限的、宝贵的资金集中统筹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资金投向农村最需要的地方,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用。三要制订具体的政策对集体经济的经营给予一定的优惠措施。要在经营、税收等方面对集体经济有一定的政策倾斜,对集体经济的发展进行扶持。
(作者单位:市委组织部)
来源:汕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