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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对台优势加强对台工作

2008-1-23 16:23:33 陈利平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党肩负的使命。我市是对台工作重点地区之一,在新的形势下,大力加强对台经济工作,对于贯彻“和平统一”的方针、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对于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尽快实现建设经济强市的目标也具有重大的作用。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创新观念和工作机制,采取具体的对策和措施大力加强我市的对台经济工作。一、加强对台经济工作,必须充分发挥我市独特的对台优势
    我市对台工作拥有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化相同、地理位置、气候等自然条件十分相似的优势,为加强对台经济工作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因此,必须加强规划,以文化为载体,通过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台宣传工作和人员交流交往工作等方式,进一步密切汕台两地关系,提高我市在台湾的知名度,使我市对台优势直接为加强对台经济工作服务。二、加强对台经济工作,必须加大力度做好对台招商引资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对台招商引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台资作为本地区吸引外资的一个重点来抓。有关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创造条件带队伍、带目标赴台开展招商活动,主动宣传、推介我市的投资环境和有关投资合作项目。
    二是大力加强我市对台招商引资工作的规划和引导工作。根据我市建设经济强市、扩大经济总量的需要,当前要在设法多引进台资新项目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台资新项目质量的工作。要着重做好台湾大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引资工作,加强我市与台湾在农业、渔业、物流业和医药行业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想方设法多引进一些环保、制药、生物科技和农业及渔业开发类型的台资企业。
    三是创新招商机制、重视发挥我市侨乡优势和台商协会、行业商会,以及民间社团组织等的作用,在市政府牵头举办专项对台招商的基础上,广泛开展灵活多样的“以台引台”、“以侨引台”、“以商引商”活动。
    四是积极探索建设台商工业园区的有效模式,引导台商投资向工业园区集聚,形成一种台商集聚投资的规模效应,把台商工业园区办成承接台湾产业转移的有效载体。三、加强对台经济工作,必须积极扶持办好现有台资企业
    一是要继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保护法〉办法》和我市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若干政策规定,依法维护台商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建立和实施市、区县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挂钩联系重点台资企业的制度,加强对台商的服务和沟通工作,由有关领导和部门定期与台资企业座谈、沟通,及时了解台资企业发展情况,为台资企业排忧解难。当前,要尽快采取灵活措施解决台商子女入学难等具体问题。三是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如有针对性地用政策性优惠等手段,在产业配套、销售渠道、原材料供应等多方面扶持一批产品有销路、有发展前景的台资企业做强做大。四是要牢固树立投诉案件无小事的思想,及时受理和协调处理好台商投诉,增强台商在汕投资信心。五是要妥善处理好涉及台资企业的劳资纠纷等案件,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四、加强对台经济工作,必须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注意充分发挥港口等现有基础设施的作用和效益,强化我市作为粤东中心城市和粤东、赣南、闽东南地区重要进出口岸的功能。第二,要通过加快经济发展的办法尽快解决企业的产业配套问题,千方百计降低地价、电费、运输费和厂房租金等,全面降低台资企业在汕发展的营运成本。第三,要进一步下力气抓好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有关工作。第四,积极争取国家下放部分涉台审批权限,包括赴台交流考察审批,台湾同胞来汕投资兴业、探亲旅游落地签证,简化对台小额贸易审批手续等。第五,落实有关部门继续认真做好汕台海上直航的有关工作,力争汕头港成为广东省第一个与台湾实现海上直航的口岸。(作者单位:汕头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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