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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008-1-23 16:22:44 张云良 刘勤裕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加快推进管理体制创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在现阶段,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多形式、多层次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福利需求,既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涵义深刻、内容丰富、范围广泛,覆盖社会发展所有领域,但其本质是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即整个社会体系、社会结构与各种社会关系处于协调均衡的最佳状态。社会福利事业作为公益事业,为广大群众提供生活保障和福利服务,满足居民福利需求,覆盖城乡,惠及全社会,这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是深化改革、稳定社会、安邦兴国的根本大计,其发展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当前,我国有老年人近1.3亿人,残疾人6000多万人,还有一批为数不少的弃婴残童及孤儿,今后老年人还以每年3.2%的速度递增。目前,全国可提供的老年人床位数仅为100万张左右,仅占老年人总数的7.6‰,而据调查,约有10%的老人想进入社会福利机构托老养老,颐养天年。这也就是说,100位老人中有10个人就想在福利机构养老,而社会可提供给100位老人的床位却还不足1张。作为经济特区的汕头市,目前老年人口已达48.6万人,而全市现有床位累计还达不到3000张,仅占老年人总数的6.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可见供需矛盾之突出。此外,社会福利服务整体水平还不高,对医疗、康复、教育、文化、娱乐、体育、家政等方面的服务考虑还较少,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形式、服务水平与服务层次和人民群众的福利需求还有较大差距,结构性过剩问题也不容忽视。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二、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必须走社会化路子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福利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与社会福利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的矛盾逐渐显示出来。在当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础还较薄弱、生产力尚不发达,政府财力还十分有限的情况下,要迅速有效地解决社会福利服务供求失衡的问题,就必须走社会化的路子,这是一项国家花钱少、见效快、立竿见影的明智之举,是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福利事业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中华民族具有的尊老敬老、爱老、扶危济困优良传统,为推进福利事业社会化奠定了较好的思想基础和道德基础。为此,要通过广泛动员、深入发动、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和民间资金进入福利服务领域,捐助、参与社会福利事业。在弘扬扶危济困传统美德的前提下,按照市场经营、价格调解、回收成本的原则,积极探索“民办公助”、“公办民营”、“培育民间组织”、“发展社区服务”等形式,发展增量,盘活存量,大力兴办福利设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规范服务行为,逐步完善服务项目,努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坚定走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社区等多元参与的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道路。

    三、加快福利事业发展当前必须做好的几项工作
    不断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坚定走社会化发展道路,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是当前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当务之急。
    首先要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既是体现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本质要求,也是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从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构建社会义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清形势,不断增强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勇于探索,大胆创新,真正从思想上重视、政策上促进、资金上扶持、制度上保证,不断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充分利用新闻阵地,大力宣传福利事业社会化的相关政策法规,宣传走社会化发展道路的意义和作用,营造有利于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群众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激发群众支持和参与福利事业的热情,为推进福利事业社会化进程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其次要纳入规划,政策扶持。各级政府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人口规模、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状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尽快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完善相关法规,创造良好的政策法规环境,对社会力量兴办的福利事业,要在规划、用地、税收、城建、水电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充分调动和吸引各种社会资源,参与福利事业,真正做到发展有规划、政策有优惠、建设有标准、管理服务有规范,确保社会化进程的健康有序运行。
    第三要抓好试点,逐步推开。大力发展福利事业,推进社会化进程,无论是实行“民办公助”、还是“公办民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抓好试点,培育典型,树立样板,对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新鲜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逐步推广,形成对面上的有力指导,不断把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改革和探索引向深入。

                (作者单位:市民政局)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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