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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2008-1-23 15:31:14

    中华民族重德育的理念源远流长。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孔子就提出了“德育”。从孔夫子到以后历朝历代的儒家均认为,人际协调、社会和谐、治国安邦的最好方法是完善伦理道德、建立道德约束、推行道德教化、树立道德楷模。在今天看来,这个理念,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提高执政能力,团结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努力构建清明社会、和谐社会、活力社会,是有裨益的。
    前年,我在一旧书摊中发现清乾隆年间桂林陈宏谋编辑的《德育丛书》。前几天,在同一书摊,又发现了陈氏丛书中缺的几种,但又不是一个版本。这八本书究竟是一版再版的关系还是演绎关系,现无法证实,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从清代乾隆开始,我们的先辈就已十分重视系统的道德教育,并编写了资料,且一版再版,流行甚广。
    纵观《德育丛书》,其主要特点是精选圣贤格言,完善伦理道德,建立道德约束,推行道德教化,树立道德楷模。丛书的编著者博览群书,广征博采,博学多才,资料多选自古代圣贤之书,广集诸子百家格言,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之作。
    《德育丛书》给我们揭示的是:1、德育应从童蒙抓起,并贯穿于人的一生之中。德育应该是全面德育、系统德育。从“幼而壮而老,无论男女,内则对于家庭,外则对社会,无日不在学问之中,无日不在修养之中。”所以,各种年龄段,各种不同的社会职业,都应该有不同的道德规范和职业守则,也就是说,人的一生都应贯穿德育,应注意思想道德的修养,甚至孩子在母腹中,也要“胎教”。“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见《颜氏家训·教子篇第二》)
    2、要抓好孩子的日常规范教育和养成。人的习惯的养成,是从小开始的。所以,对孩子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都应从孩子提时抓起。如《养正遗规》中的《朱子童蒙须知》,规定了孩子的“衣服冠履”、“语言步趋”、“读书写文”、“杂细事宜”等均有明确规范。如规定“凡饮食之物,勿争较多少美恶”;“凡开门揭帘,须徐徐轻手,不可令震惊声响”;“凡众坐,必敛身,勿广占坐席”等等。这些,看似小事,实系大事。现在,有的家长带小孩上公共汽车,不但没教其让坐,还教其占位子;有的人在公共场合,坐不像坐。这是小事吗?难道不应教育、规范吗?
    3、《从政遗规》、《在官法戒录》对于我们端正党风政风,搞好廉政建设也是有借鉴作用的。陈宏谋是清代有名的清官,他极力主张在官场中倡俭戒奢,并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实践了自己的廉政主张。陈宏谋在雍正乾隆年间任外官内宰40余年,德业事功为后人景仰;在整肃吏治、清廉官场方面,身体力行,克己为国,举贤任能,并在《从政遗规》和《在官法戒录》中阐发了自己的廉政观。陈宏谋认为,要想有清明的政治,首先需有良仕,“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他主张仕人要加强对孔孟儒学精髓的学习和理解,不务空言,不尚奢华,择善而从,躬亲实践。陈宏谋广搜博采,辑录了前贤吕东莱等2人的言论,编纂成《从政遗规》,作为官员们对照思想行为的标准,使他们学有目标,行有依据,并希望能“奉兹古训,随时考镜,转相传布,以此自勉即以此勉人。”陈宏谋十分强调仕人应有洁身自爱、追求高尚的思想品质。陈宏谋说:“现居官者必先自立,然后可以有为。士大夫不讲气节,虽有才华,徒工奔竞。”他指出当官须做到清、慎、勤,这三者是仕人持身之本,而“清”则居于首位。为官者若要贪赃枉法,后果是很严重的,对国家来说,“大抵人臣多顾一分之害,坏国家十分之利。”对自己来说,轻者祸及自身,重者还会累及妻儿老小,甚至死后还留下骂名。陈宏谋在《在官法戒录·卷一》中又说:“贪欲二字,坏尽世间人。得便宜处再往,得便宜事再做,终有恼吝之时。”
    这些告诫,对于我们消除贪念是很有帮助的。现在不是有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吗?上述的“得便宜处再往,得便宜事再做,终有恼吝之时”,不就是很好的警醒吗!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和谐也是当今我国社会的主流,和谐是中国几千年来文化道德的精髓。儒道释的不少哲学理论已经被东南亚特别是日韩等国家所汲收和利用,现在也正在许多欧美国家的知识界进行着火热的研究和讨论。目前,我国正处在一个伟大的转折点上,社会要发展,经济要繁荣,国家要强盛,应该大力倡导理论创新。我们应该对我国传统文化进行系统地挖掘和研究,并从中汲取丰富的营养。诚然,上述提到了《德育丛书》是有封建糟粕的,我们应运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指导,遵守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公民道德教育的各项部署,对《德育丛书》进行扬弃,去其糟粕,扬其精华,用古人的优秀传统规范来调整我们的社会关系。

                  (作者单位:市社科联)
                       来源:汕头日报

陈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