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立为“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是我国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必要条件。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更加注重民主法制建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持社会安定团结。”人才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而实现社会成员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因此,人才工作在本质上是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相一致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实践和重要途径。我们要找准人才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结合点,充分发挥人才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构建和谐社会,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是和谐之基。因此,人才工作要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人才观为指导,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牢固树立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牢固树立人才资本的观念,努力营造和谐的人才发展环境;要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围绕发展来确定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围绕发展来制定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围绕发展来检验人才工作的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人才保证;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人才的发展营造和谐的环境,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使各类人才各尽其能、各得其所,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构建和谐社会,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公平公正是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和基本准则。因此,我们要把促进和谐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作为新时期人才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把公平公正的价值观念灌注到人才工作决策、管理、服务的各个方面,努力为各类人才创造平等的竞争机会,一视同仁地提供服务,同等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构建和谐社会,要更加注重民主法制建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持社会安定团结。民主法制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保证。因此,我们要坚持把科学、民主和法制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和目标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加快推进人才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工作中努力做到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坚持促进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切实维护和保护广大群众的利益。
构建和谐社会,人才工作部门任重道远。在新的形势下,人才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工作的深度、广度和难度前所未有。因此,我们要把加强人才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努力提高人才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着力加强创新、决策、协调三个方面的能力建设,切实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作者单位:汕头市人事局)
来源:汕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