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发生在咸丰四年(1854年)的潮州海阳县吴忠恕事件,是晚清潮汕历史引人注目的重大事件。
事件从这一年五月延续到十月,历时半年多。吴忠恕聚众起义,攻城略地。响应者前有澄海王兴顺,鹳塘陈阿十;继有潮阳郑游春,揭阳李如珠、黄宝丰、洪阿拔等。其活动地域以海阳、澄海两县为中心,旁及揭阳、饶平、潮阳、惠来等县。在这期间,地方官吏左支右绌,穷于应付;乡族之间合纵连横,尔争我夺;城市绅民终日惶惶,保安团局于是应运而生。这次起义潮州府地方上的影响远在前此的潮阳黄悟空、后此的揭阳林元剀两次会党起义之上。
与之相应,吴忠恕事件至今还有较多文献材料存留。相对而言,有关这一事件的研究成果很少。我们希望能够对这一事件做些尽量深入的研究,而研究的前提则在于我们今天能够得到多少研究资料,并且必须先对这些资料的来源及其内容的信度进行讨论。
二、吴忠恕事件的研究资料
在这一节,我们的问题是,现在可以读到多少有关这一事件的书面材料?
现在可以读到的关于吴忠恕事件的文献资料颇为丰富。就我所经眼的,有以下若干种,按照写作时间先后,大致上可以作如下排列:
(一)陈坤《潮乘备采录》中有“海阳贼吴中恕等之乱”一文(1)。该书现存东府巷儒美斋刻本(2)。这本书刊印时间不详,不过书前有署名“耦苏氏”的作者自序,写明写作的时间是“咸丰十一年暮春上浣”,咸丰十一年公元纪年是1861年,这本书写作的时间应该在这一年之前。
(二)陈坤《粤东剿匪记》中,自咸丰四年五月至十月,有剿灭吴忠恕之乱的记载。我所读到的《粤东剿匪记》,是四川大学出版社在1997年出版的《中国野史集成》第46册里头所收录的油印本。油印本是广东省中山图书馆在1962年根据“粤东省城西湖街艺苑楼”刻本重印,原本刊印时间也不详。书前有王澍《序》,篇末署“同治十年辛未五月稽王澍识于琼台”,又有陈坤《自序》,纪年是“同治十年岁次辛未四月上浣”。同治十年公元纪年是1871年,则该书写成,应该也在这一年之前。
(三)当时士大夫亲历事件,形诸吟咏,流传至今日的诗作,计有:
1、杨立高《爱吾庐吟草约钞》中有《甲寅录事四首》、《和观察凤公〈乡团告成〉之作》及《倒和前韵》、《掌关(匪迫郡城,余忝稽察之任)》、《城楼司夜》等诗。《爱吾庐吟草约钞》是《三渔集约钞》中的一种,我所读到的是杨氏后人在1996年用电脑打字的油印本。
2、钟声和《甲寅遇变五首》,倪元藻《夏日感事》,陈方平《九日感事》,见温廷敬所辑《潮州诗萃》(3)。
这些诗歌的写作时间虽然不能确断,要皆歌咏时事之作,其创作时间,应当不会晚于上面(一)、(二)两种。
(四)卢睦猷主修、吴道鎔总纂《海阳县志》,卷二十五“前事略”咸丰四年五月至十月,也记载吴忠恕事件全过程。《海阳县志》卷首有纪年为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即公元1898年,由联元、李士彬、池伯炜、李芳兰所撰的四篇序言。卷首的牌记,则告知我们,该志在光绪二十六年庚子,即公元1900年,由潮城谢存文馆承接刊刻。志书撰成时间,应该在1898年。(4)
(五)潮州歌册《吴忠恕》
此书有旧刻,内文题《新造吴忠恕全歌》,有“潮州府前街瑞文堂藏板”字样,刻板时间不详。大约书板后来转卖其他书店,故封面题《古板吴忠恕全歌》,又有“潮州义安路李万利出版”字样,印刷时间也不详。根据歌册中某些字句推断,刻印时间应该在民国以后(5)。但是,我们知道,潮州歌册的创作,往往有一个口头传唱到用文字写定的过程,而抄本流传民间到书坊刻印出版,又需一定时间(6)。或许,歌册《吴忠恕》在民国之前,已经流传民间。
1992年,汕头群众艺术馆编印由薛汕先生整理的《潮汕歌册选集》,上册收有此歌,题《吴忠恕》,内容有改动(7)。
(六)饶宗颐辑订《潮州志·大事志二》,自咸丰四年五月至十月,也有吴忠恕事件的记载。该志由潮州修志馆在汕头印行,书中未曾标明印行时间。从《潮州志》编纂的总体情况看,《大事记》应该在1949年以前写成出版。
(七)新编地方志的记载。1980年代开始,潮汕地区开始编纂新地方志。由于受地方行政区划分合的影响,《汕头市志》和《潮州市志》的“大事记”都记载了吴忠恕事件的始末(8)。实际上,这两部志书的记载,只不过分别节录自先期编写的资料本《汕头大事记》和《潮州二千年》(9)。而这两种资料本的写作时间,都在1980年代后期。
按照时下对文献常用的分类方法,(一)、(二)、(四)、(六)、(七)条各书,可以归入历史文献类,而(三)、(五)两条各书,可以归入文学文献类。
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如何评价这些资料的史料价值?或者换句话说,我们能够从这些资料中获取吴忠恕事件的历史事实吗?
三、研究资料中的历史文献
资料的全面掌握,自然有助于我们的研究。不过,我们所面对的这众多资料,对事件的陈述各有异同,也就是说,在这些资料中,不同的叙事人都从自己的角度去陈述这一事件。那么,我们就必须追问,这些内容或同或异的资料,是如何被记录下来的?在不同作者的陈述中,究竟有那些东西被创造出来?这将关系到,在对吴忠恕事件进行研究的时候,我们可以在何种程度上、如何使用这些资料?
我们将分别对两类文献进行讨论。在这篇文章里,先讨论历史文献。
(一)文献的性质
在上述文献中,《海阳县志》、《潮州志》、《汕头市志》和《潮州市志》是地方志书,《汕头大事记》和《潮州二千年》是修志过程先行编写的资料本,与志书性质相同。这些都毫无疑义。《潮乘备采录》和《粤东剿匪纪略》简单做一点交代。
《潮乘备采录》其实也是为重修潮州志准备的资料本。耦苏氏在《潮乘备采录序》中说:
余读《潮州府志》,自乾隆中周太守硕勋纂修之后,迄今百余年,其间岂无事迹可纪者?而文献无徵,莫可稽考。甚矣!纪载之不可已也!……余乞观吴公公牍,乃并得观其为汪公诸作。而潮州近年剿定逆匪,添建湖山城,修堤诸事,灿然在目。不禁叹曰:“此皆潮之大事也。及今不有以纪之,他日年远事湮,又将如前之不可考矣!”顾公牍繁重,不能尽录,乃撮其要者,作为纪略,并择文禀告谕数十篇附于后,专为异时修志张本。此《备采录》所以名也。
“专为异时修志张本”一句,已经把这本书的资料本的性质讲得很清楚。
《粤东剿匪纪略》是一部地方杂史,记录了清代咸同间广东地方的社会动乱。陈坤的《自序》说:
甚矣,治粤之难也。奉檄以来三十年矣,九府四州,足迹几遍。目击时事之孔亟,身经大敌之当前,思笔于书,作而复辍。同治六年秋,奉委清查局务,始得于存档文报中,摘其崖略,属郑禹臣二尹洪溎录之。自道光三十年至同治五年,顺其岁月,编次五卷。王缦卿广文云书复加参订,虽未详核,规模粗具。……是编之成,俾在下者知法网不可以终漏,而兴起其畏惧之心,则守法奉公,长为我圣朝敦耕善俗之良。有民社者,于抚字催科之外,资其耳目所未及。亦知往事已如斯,庶不无小补云尔。(10)很明白地给我们交代了上本书编写的过程和目的。
(二)史源
每一种严肃的历史著作,必定有它所依据的原始材料或者前人的记述;而它本身,也可能成为后人的历史写作的依据。因而,追寻史源,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有关某一历史事件的各种记载的来龙去脉,判断与评价这些记载的价值。
上面提到的与吴忠恕事件有关的8种历史文献,写作时间最早的是《潮乘备采录》。这本书的作者陈坤是亲历吴忠恕事件的当事人,但是,从上面引用过的序言可以知道,陈坤写作的依据,则是幕府为潮州知府吴均和海阳知县汪政草写的公牍。这是记述吴忠恕事件的一种原始材料。
《粤东剿匪纪略》出于同一作者之手,写作时间比前书慢了十年。作者在《自序》中说,他编写这本书的资料,来源于文报档案。那么,可以认为,《粤东剿匪纪略》和《潮乘备采录》出自同一史源。对读之后,我们又发现,《粤东剿匪纪略》记录的吴忠恕事件,在内容上对《潮乘备采录》多有补充。这或许是陈坤有意为之。不过,后人对这一事件的记述,大多秉承《潮乘备采录》。《粤东剿匪纪略》则几乎没有产生什么影响。
光绪《海阳县志》有一部分记述,采自《潮乘备采录》,但是《县志》对《潮乘备采录》作了较多的补充。所增加的内容,来自修志时的采访册,这又是记述吴忠恕事件的另一种原始材料。
《潮州志》对吴忠恕事件的记述,基本上采录光绪《海阳县志》,有几条资料,如吴忠恕、陈亚十举事的时间,吴忠恕等人就刑的情况,采用了《韩江记》。《韩江记》是海阳人林大川所写的笔记文,当时人记当时事,耳闻目见,也可算是原始材料。
至于1980年代以后编撰的4种新志,都根据《潮州志·大事志》来描述吴忠恕事件。只是,《汕头市志》和《汕头大事记》注明了文献依据,而《潮州市志》和《潮州二千年》未尝明确注出。当然,新志的叙述话语完全不同于来源文献,表现了时代和作者立场转换的影响。这一点,我们在下面还要讨论。
我们可以用下面图式,表示记述吴忠恕事件的各种历史文献之间的关系:
《粤东剿匪纪略》
文牍
《潮乘备采录》
采访册光绪《海阳县志》
《韩江记》《潮州志·大事志》
潮汕新编地方志
(三)时代、立场与客观性
史志文献资料,自来被目为历史事实的客观记录。对这些历史文献,后人可以补遗、释义,可以批评、质疑,可以考证、订误;但是,没有人会怀疑这些文献整体的客观性。这种对历史文献“客观性”的认同,业已成为传统。
但是,我们应当对这种传统提出质询。无容置疑的是,每一种文献的作者所处的时代,他的社会观念和立场,文献写作的目的,都将影响他对发生了的事实的认知和记忆。文献的记述,对历史事实也就已经有所抉择取舍。每个记述者,都会把自己所关注的部分事实拿出来,侃侃而谈,而他所不愿意谈论的那些事实,则会被自己从记忆里剪切掉,以至完全遗忘。那么,我们是否还认同这些文献资料的“客观性”呢?
还是回到我们要讨论的具体资料中来。我们已经了解吴忠恕事件各种记载的相互关系,便可以从最原始的材料开始讨论。
首先是陈坤所赖以编辑成书的公牍。公牍是上下级机关之间往来的文件。吴忠恕事件发生后,官员们会在如何应对这些犯上作乱的细民的问题上,请示、指示、报告,形成一系列文件。文件的性质,决定了它所陈述的重点,在剿平作乱贼匪的方略和过程,它所强调的必然是官吏们在这个过程中的赫赫战功。至于事件发生原因,乱民的规模和组织情况,事件过程中的乡村矛盾冲突,地方绅士的态度与行为,等等,只是简单提及,甚至略去不谈。这就是说,作为最原始的材料,公牍本身对事件的记述,“客观性”已成问题。
其次,陈坤在编书的过程,对这些原始资料,有意识地进行了筛选。《潮乘备采录序》讲得很清楚:
顾公牍繁重,不能尽录,乃撮其要者,作为纪略。(11)
陈坤究竟做了什么样的选择呢?我们对“海阳贼吴中恕等之乱”一文中,平乱一方官吏士绅做了一个统计,结果是:在这篇文章中,官吏士绅一共出现120人次,其中陈坤出现了17次,汪政出现了25次,其他34人一共出现78次。详见下表:
[表1]《潮乘备采录》记述中出现的官吏士绅人物
(注)姓名后有*花者为士绅,其余为官吏
统计数字说明,陈坤选择资料的时候,有意识突出自己和汪政的作用。如果注意到他和汪政同是顺天府人,当时又担任汪政的副手,那么,这种选择就很可以寻味了。
大概光绪《海阳县志》的作者也觉察到《潮乘备采录》的偏颇,在修志的时候,虽然也采撷了这本书的材料,却明显有所选择;并且以采访册的材料补充了对这一事件的陈述。
县志陈述与《潮乘备采录》有两个不同:第一,虽然它的重点同样在官府剿匪的方略和官吏们的战功,但是,陈述事件过程涉及的官吏和每个官吏出现的次数,与《潮乘备采录》有了比较大的差别。第二,陈述过程提到的地方绅士人数,成倍增加(12)。
为了方便比较,我们把[表1]复制在下面,再增加县志里新出现的人物,制作成[表2]。表中“出现次数”空白的,是《潮乘备采录》原有而未被光绪《海阳县志》提到的人物。
[表2]光绪《海阳县志》记述中出现的官吏士绅人物
(注)姓名后有*花者为士绅,其余为官吏
对照两表,我们不难发现:第一,在《潮乘备采录》中被有意突出的陈坤和汪政,在光绪《海阳县志》出现次数明显减少。第二,光绪《海阳县志》中汪政出现12次,仍居众人之首;其次则是刘镇的8次。不再被提到的地方官员,有委员知府蒋立昂、澄海县令张邦泰、代理潮阳县事钱伯承、原海阳县令帖临藻和知县许延瑴。第三,官吏和绅士的人数比,在《潮乘备采录》中是27:9,在光绪《海阳县志》中变成23:19。
出现这种变化其实并不奇怪。第一,刘镇和汪政是咸丰四年(1854年)吴忠恕事件发生过程海阳县前后两任知县,刘镇在事件发生之初,弹压不力,被撤职留用军中效力,由汪政继任,最后把事变平息。海阳县的地方志书,在记述事件经过的时候,更多地提到刘镇和汪政,而对当时只官居海阳县巡检的陈坤,没有突出提起,当在情理之中。第二,在光绪《海阳县志》中,地方绅士人数的增加,主要集中在据采访册补充的那些部分。而负责这些部分内容的采写工作的,都是贡生、廪生和生员(13)。他们采访的对象,应该也是地方士绅。采访册的陈述,将地方士绅在事件过程中的活动和他们所起的作用作为重点,也在情理之中。
这种变化其实已经为县志编纂的立场和目的所决定。它并不说明县志对吴忠恕事件的记述,比《潮乘备采录》更加客观。
《潮州志·大事志》基本上沿用了光绪《海阳县志》,并恢复了被县志删节的《潮乘备采录》的一些内容。它也采摘了《韩江记》的三条记载:
1、(咸丰四年)五月十五日,吴忠恕开旗举事。
2、六月廿八日乙未,陈阿十起事。
3、(十月)初九日甲辰,凌迟和尚亮。二十三日戊午,凌迟吴忠恕、李如珠,余皆正法。陈亚十掘冢开棺,戮尸示众。观者如堵。潮贼平。(14)《韩江记》是一种笔记,从文献分类看,它属于文学文献。《潮州志·大事志》采摘了这三条记载,很恰当地利用了它所传递的历史信息,使事件的陈述更加准确、具体。
如何把文学文献作为史料使用,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我们会另外讨论上文提到的与吴忠恕事件有关的几种文学文献,这里从略。
前面的讨论,实际上都涉及到后人在陈述事件的时候,如何传承、解读前人对这一事件的记录。我们看到,即使是1940年代后期编纂的《潮州志·大事志》,依然采用着封建时代著述的话语,将造反者称为“贼”。1980年代以后编纂的4种新修地方志,同样面临如何传承、解读前人记述的问题。
时代前进了,新志编纂人对吴忠恕事件所采取的态度和立场理应与前人有所不同。但是,上述4种潮汕新编地方志在传承、解读旧方志的时候,这种不同只是表现为表述词语的差别:“贼党”被替换为“农民军”,“作乱”被替换为“起义”,“官府”被替换为“统治者”等等。而整个事件的过程,新志实际上仍然承袭着旧志的内容。我们批评过的旧志对事件记述的缺陷———例如对事件发生原因,乱民的规模和组织情况,事件过程中的乡村矛盾冲突,地方绅士的态度与行为,或简单提及,或略去不谈———在新志中仍旧存在着。于是,出现了一种让人感觉十分别扭的叙事:在咸丰四年五月到十月半年的时间里,统治者不断地击败起义的农民军,直至最终将它剿灭。在叙事里,言语和内容明显处于一种悖反的状态之中。
这种悖反,呈现了新志的窘境。时代的变迁和写作立场的改变,并不能够逻辑地导致事件陈述客观性的出现。这或者启发我们,想更加客观地对吴忠恕事件进行研究和叙述,除了利用历史文献之外,还有赖于历史文献之外的另类文献的更深入开掘。
注释:
(1)这篇文章中,吴忠恕都写做吴中恕,但《潮乘备采录》另一篇与此事件有涉的文章“添筑西湖山城”,还是写做吴忠恕。
(2)[汕头]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所藏复印本书末有“东府巷儒美斋刊刷”字样。但广东省中山图书馆广东文献馆所藏本在该处则作“羊城学院前萃经堂刊刷”字样,该本字体与上本相同,唯此行不类,明显有挖改痕迹。东府巷在潮州城内,光绪《海阳县志》卷3“城内七坊·艮极坊”载,“东府巷,至府署东辕门止,接里仁(坊)界”。我以为《潮乘备采录》原是潮州儒美斋刻本,刊板转入广州萃经堂手中后,被挖改牌记重印。
(3)该书原抄本藏汕头市图书馆。又有吴二持、蔡起贤整理本,汕头:汕头大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
(4)潮州市地方志办公室重印的光绪《海阳县志》(潮州:潮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内部印行,2001年)“编印说明”说:“选举表记述至二十八年(1902)。”查该志选举表记述,皆止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不知为何有此说?
(5)歌册中有“一直就来到涸溪,大骂清儿声嚎嘶,句句只骂咸丰贼,大幅红旗插塔前”之句,则其刻印时间,必定在民国以后,因为,清末文网虽未如雍乾时代严密,也断断不可能有这种字眼出现。
(6)关于这个过程,请参阅薛汕整理《潮汕歌册选集》(汕头:汕头市群众艺术馆,内部印行,1992年),《序》p.2-p.3。
(7)薛汕在《潮汕歌册选集》的序言中说,自己整理这部作品时,“尽量把富有革命性、民主性的,加以保留;相对地把迎逢阿谀‘官府’的,痛斥为强盗的,凭空辱骂必败的一些反面的叙述和描写,加以删去、改造,使整个基调以为反革命张目变而为宣扬民主革命,记录了太平军有过这么一件轰轰烈烈的事”。
(8)见:A.广东省汕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王琳乾等主编:《汕头市志》,新华出版社,1999年。第一册P.76-p.77。B.潮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潮州市志》,广东省人民出版社,1995年。上册P.63-p.64。
(9)见:A.王琳乾等撰稿:《汕头大事记》,汕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印行,1988年。上册P88-90。B.潮州市地方志办公室编、廖来保主编:《潮州二千年》,内部印行,1991年。P79-80。
(10)《中国野史集成》第47册,四川大学出版社,1997年,P.594。
(11)《潮乘备采录》p.3(潮州)东府巷儒美斋刊本,原刊时间不详。此处据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资料库藏复印本引。
(12)《潮乘备采录》记述中提到地方绅士9人,光绪《海阳县志》提到地方绅士19人。
(13)见光绪《海阳县志》卷首“职名”之总采访和分采访。
(14)上面三条引文,分别见《潮州志·大事志二》第35页下,第36页上,第37页下。
摘自《第五届潮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
(作者单位:韩山师院潮学研究所黄挺)